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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舞飞扬----------记成长中的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09-1-6 13:26:21      文章来源: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前身系湖北省第四律师事务所、湖北省涉外·海事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司法厅早期批准成立的直属大型综合性国资律师工作机构。后来于2002年1月1日与湖北天极律师事务所合并,组建成为合作制的新型律师事务所,也是多年来的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进程地不断深入,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开拓与创新,一路高歌猛进,在发展道上取得了一些优异的成绩,为社会所认可,我们律所同仁颇感欣慰。总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门分工,专业取胜
 
     在目前我国法律不断多样化、复杂化的情况下,认识到在知识密集型的律师行业必须走出自己的特色,为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走势,我们所很快调整了自己的战略发展方向,不搞以接案源为目的的“万金油”发展模式,而是走向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为此,我们积极整合现有资源,首先实现内部的分工合作体系,先后成立劳动法律事务部、交通法律事务部、民商事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服务部、刑事法律服务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这样不仅避免了个人单打独斗、内部恶性竞争的局面,也便利个人在某一领域充分发挥特长从而增强其社会竞争能力。现在我们所诸多律师已经担任了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多家综合与专项法律顾问,自工作开展以来,一直受到顾问单位的好评。
 
    近几年来,我们所本着“诚信为本、专业服务”的执业态度,深受社会信赖,受案数量大幅增长,鲁斌、李涛律师还被省司法厅评为2006年度诚信服务AAA律师。特别是我们所的劳动法律事务部和交通法律事务部以其优质的专业服务获得了社会广泛的认可,劳动案件和交通案件的受案数量逐年快速递增,一些律师已经成为这方面公认的专家,有的被聘请授课,有的被选任为专业委员,有的被授功表彰,还有的被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等等。
 
    为了扩大对社会专业化服务的需求面,我们所积极寻求与其他单位的合作,如与省劳动厅共同组建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咨询和服务中心、与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合作担任交通音乐频道《方向盘红绿灯· 说法》和楚天交通体育台《车行天下·法眼看交通》及《城市新干线》栏目客座嘉宾主持人,使法律的社会服务更加便捷与高效。这不仅有利于充实合作单位的社会服务内容,也有利于扩大和提升我们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形象。同时,我们还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进行形象宣传,总体实现了报上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上有文字全方位、全天候的信息传播网络。
 
    二、关注弱者,唱响和谐
 
    我们把“关注国计民生、维护法律权威”作为自身执业的理念,就在于我们将以竭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自己的社会定位。这样做,不仅能够推动法律的发展,也能够提高律师的行业整体形象。我们所的服务主体是社会大众,也即分散的个体,而非大企业大老板。对弱者的关怀,可以说是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历史传统,我们将以自己的执业理念来诠释这一传统,使之不断延承与扩展。
 
    近三年,我们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咨询上万次,代理劳动者状告用人单位进行仲裁、诉讼的案件上千起,劳动者当事人普遍对我们的服务感到满意,如我所的张功武律师就被送来六面锦旗以表赞许和谢意。张功武律师还受理了好几起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上报省司法厅律公处和省律协,并通过集体讨论,以稳定社会大局为己任,将维稳与维权相结合,最后成功化结劳资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还有吴胜利律师在处理军人退伍安置纠纷时发现安置部门与劳动部门职权不清、相互推诿,积极与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表达建议,最终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与省民政厅联合下文言明此类案件不属劳动争议而平息了一场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纠纷,安定了社会。以李涛律师为主的交通法律事务部不仅为众多武汉的士司机提供交通法律咨询、代理服务,还针对目前的士管理的混乱状况向该行业协会与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有利于的士行业发展的改进意见而被有关部门采纳。
 
    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立足于自身的服务特点,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为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断贡献力量。
 
    三、社会义务,尽心尽责
 
    随着法治国家的推进,律师较以前有了更多的施展空间,比如参政议政、立法建议、信访协助、法制宣传、社会捐助等方面,这种现象在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表现的比较突出。
 
    我们所的鲁斌律师自当选为湖北省政府、省政协律师顾问团的成员后,积极为地方政府献计献策,为有关条例出台提供了合理的立法修改建议,获得相关部门好评;另外作为湖北省驻京办、湖北省外商投诉协调中心具体法律服务人员,不仅为其重大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法律论证,还代理了不少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李涛律师针对现行《道路交通法》第76条的规定在实践操作中有不同解释而有被滥用的危险,积极呼吁有关部门制定统一执法标准,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采纳了他的意见。这对推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进一步明确化起了很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模糊状态,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连续几年,我所服从政府安排,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由于我们所同仁的尽职尽责,解决了不少上访人员的法律难题,今年8月,我们所被省信访局、省司法厅评为信访先进单位,其中吴胜利和李涛律师被评为信访先进个人。刑事法律事务部陈琦律师多次深入监狱送法上门,为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宣讲法律基本知识并为其答疑解惑,深受在押犯人及其家属的信赖。
 
    为弘扬社会互助的友爱精神,我所还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热心公益,扶贫助困,为灾区捐款,以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
 
    四、创建平台,提携后进
 
    我所律师年轻人居多,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年轻律师普遍勤奋好学、吃苦耐劳,但他们社会经验少、案源少,为了培养他们成为后起之秀,我们形成了比较好的老律师与新律师之间的传帮带机制。目前对年轻律师的培养成为举国关注的问题,我们也不惜余力作出了自己应有的探讨,而且组织专门人员来研究这一课题。后来,鲁斌、叶平合写的《青年律师生存困境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一文在第七届律师论坛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并在业界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为我们所始料未及。
 
    我们深信,没有年轻律师的培养和发展,就没有整个所的发展,因为年轻人具有发展的潜力与后劲。为了给年轻律师提供发展的机会,我们积极搭建各种平台,比如指导律师负责制、重大疑难案件共同探讨制、年轻律师咨询接待制、年轻律师心得交流会等。除此之外,我们还根据每个人的兴趣与特长不断调整其所跟从的指导律师,使之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最终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我所很年轻的罗胜律师,正式执业没有几年,但现在已经在武汉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小有名气。
 
    我们所对年轻律师的培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今后会把握以下两个原则:一是给予他们足够的信任、让他们放手去做,二是尽快让他们找准自己的方向、为他们创造施展才华的环境。只有这样,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才更有生气和活力。
 
    五、文体娱乐,丰富生活
 
    俗话说,娱乐是为了更好的工作,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就是这一思想的践行者。生活不能只有工作,也要有各种体育文化活动来充实我们。在我所党支部组建以来,为配合律师文化建设,注重大家身心愉悦,我们不时地开展和组织了许多有益的活动,如棋牌赛、户外运动、春游等。
 
    今年5月,我们所全体人员集体组织到京山鸳鸯溪漂流、联欢,不仅让大家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旖旎风光与巧斧神工,还让大家释放了工作的压力与疲惫的心情,更让大家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所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
 
    律师工作是一项劳动强度大、工作压力大的工作,如果我们不注重身体的健康与心理的调节,势必形成许多病态而不利于今后的工作,所以我们既要一手抓业绩创收,也要一手抓文化建设。最近,我们将要举办一场羽毛球运动赛事,积极发动全员参与,今后这种类似活动还要一直持续下去。
 
    为了给大家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适合自身发展与壮大的需求,我所已经决定重新选址办公,并将进一步完善所内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把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营造成为既有活力又有约束的现代型律师事务所。无论以往的成绩多么骄人,也无论将来的压力多么巨大,我们都将一如既往、稳步前行!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发展离不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与支持,也离不开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的付出,包括业已离开的友人与即将进入的志士。然而,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成绩永远都代表过去,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要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实现品牌战略,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更长的路要走。不过,我们坚信,在党和国家的正确引导下,只要我们拼搏努力,抓住时代机遇,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