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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发布日期:2009-1-7 9:50:43 文章来源:
关于发布2008年度《湖北省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章) 主题词: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标准 通知 抄送: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增发:各市、州、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管支、大队。 (存档3份 共印700份)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发 赵 飞 签 张传读 核稿:许昌奇 承办:朱晓江 发: 毛凤藻 范传强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二OO八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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